新疆地区地面计量独立支撑供电服务
湖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疆地区地面计量独立支撑供电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N331-FW07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地区地面计量独立支撑供电服务(二次招标) 已由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地区地面计量独立支撑供电服务(二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招标人承担的塔里木油田地面计量独立支撑作业,需要投标人提供柴油发电机组及操作人员,在地面计量独立支撑作业期间进行井场及生活区域供电服务。
项目所在区域以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为主,所有作业现场均在沙漠腹地或戈壁地区,一旦业主方要求原钻机试油结束转地面计量独立支撑或招标人在接到作业通知书时作业井已无井队供电依托只能进行地面计量独立支撑的情况,则需要投标人提供柴油发电机组以满足作业现场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2.3 招标范围:新疆地区地面计量独立支撑供电服务。投标人在招标人地面计量独立支撑作业现场用柴油发电机组提供生产及生活的供电服务,并提供专业服务人员保障柴油发电机组的平稳运行和日常维护。井场生产区及营房生活区分开供电,发电机组均采用1用+1备的原则。井场生产区:每个井场配置2台(1用+1备)相同功率柴油发电机组,输出电压为380V/50Hz,功率因数0.8,单台柴油发电机组有功功率≥100KW(非冬季使用)或≥150KW(冬季使用)。冬季一般约定为当年11月至次年3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及签认为准。营房生活区:每个生活区配置2台(1用+1备)相同功率柴油发电机组,输出电压380V/50Hz,功率因数0.8,单台柴油发电机组有功功率≥50KW。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地点:新疆地区招标人指定作业井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服务时间:自招标人下达服务通知书之日起2天内到达服务地点,并提供服务。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有效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一致时,价格得分靠前者优先;价格得分一致时,技术得分靠前者优先。
2.8.2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2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投标后,使得有效投标不足3名的,如果投标具有竞争性,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管理权限及程序对中标候选人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2)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
(3)合同执行中,中标人提供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4)合同执行中,中标人发生被地方政府或油田业主定性为HSE事故或严重管理违章行为,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
(5)合同执行中,中标人不能同时满足至少2个施工作业井作业能力,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投标人提供的柴油发电机组必须是自有设备,不接受转租设备及分包服务。如果投标设备为投标人购置的设备,须提供购置合同及发票(开票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扫描件,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设备参数表、设备整体及铭牌照片(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如果设备为投标人自主生产制造的,可不提供购置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设备参数表、设备整体及铭牌照片(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中涉及设备生产厂家名称信息要与投标人名称一致。100KW及150KW柴油发电机组数量各≥4台,50KW、100KW及150KW柴油发电机组合计数量≥12台。
*4.投标人项目团队中服务人员持有效电工作业证人员≥4人,提供证件扫描件及2022年7月1日后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需盖社保机构章。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石油天然气井施工作业现场的供电服务业绩(发电供电,不含电力施工类服务),须提供服务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GB/T28001或OHSAS18001(GB/T45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以上三项证书扫描件和网页查询截图。
*7.投标人已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体系,提供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框图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现场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
*8.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书面承诺:
*8.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C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环境污染事件或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8.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项目实施单位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不在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
*8.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经营异常情况。
*8.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5承包商企业安全环保诚信承诺(1)及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2)。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10.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元 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3年7月12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
递交方式: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招标机构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电汇路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wel/index)支付本项目标书费后,从订单列表中找到想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根据系统显示收款账号从企业账户汇出相对应项目要求金额的保证金,当已缴纳保证金金额满足应缴纳保证金金额时,认定该投标人已对项目缴纳了对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可分多次进行缴纳。(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各投标人有唯一的汇款路径,汇款路径根据每个项目信息动态生成,未按照本项目指定路径汇款的保证金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按照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加入投标文件中备查。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格式要求如下:
提供:投标保证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注: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不响应本条款,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修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蔡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网站注册、U-Key办理 、 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及 电子交易 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3年6月20日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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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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