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人民政府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2023年农村路灯安装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
-广安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3202300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2023年农村路灯安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21 10:00:00,更正为:2023-06-2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6-21 10:00:00,更正为:2023-06-27 10:00:00。
- 将原采购公告 第二款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 1 :无” 更正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 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展”;
- 将原采购文件 《第六章 评审规定》 “一、询价程序 - 4. 询价报价 -4.2 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 实质性要求 ) ” 更正为 “ 4.2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报价表应进入其他响应文件中,现场不再报价。报价表按照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否则无效。报价表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 实质性要求 ) ” ;
- 将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更正为 “2023年06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观音街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业6路4号12幢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经办
电话: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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