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承接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宣城市
招标人 | 名称:旌德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篁嘉园区篁嘉大道 5 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宣城市泾县同心路财富鑫城 b 区 101 号 |
项目名称 | 旌德县承接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JDX-GC-GK-2023018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06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皓信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东路 36 号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篁嘉园区篁嘉大道 5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F4 栋 3 楼 302-2299 (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费率 59.50% 工期(交货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全过程,服务周期为 540 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85.39 分 |
项目负责人:吴昆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证书编号:建 [ 造 ]1120340000127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企业业绩: 1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长三角一体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 PPP 项目和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 、繁昌区新建城关五小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3 、泾县福朋喜来登酒店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企业荣誉: 1 、 2020 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2021 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2 、安徽省首届工程监理职业技能竞赛优秀奖; 3 、安徽省第二届建设工程造价技能大赛最佳参与奖。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杨树路 18 号 4 幢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 12 号合作大厦 B 座 9 楼、 10 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费率 59.72% 工期(交货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全过程,服务周期为 540 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68.27 分 |
项目负责人:刘宇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18330254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企业业绩: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浙江经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 283 号 10 幢 9 层 44 号 ( 联合体牵头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 332 号佰富时代中心 2 号楼 901 室 -908 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费率 59.88% 工期(交货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止全过程,服务周期为 540 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66.30 分 |
项目负责人:张豪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证书编号:建 [ 造 ]1106410001161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企业业绩: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 年 06 月 17 日 -2023 年 06 月 19 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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