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溪官庄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福建
-三明市
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溪官庄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溪官庄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已由 三明市水利局 以 明水审批 [2022]97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50%:50% ,招标人为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溪官庄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溪官庄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溪官庄段 ;
2.2 工程规模: 综合治理河道长度 5.5 公里,新建护岸 2.92 公里,排涝涵管 3 处,河道清淤整治 3.21 公里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主要为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
2.5 最高控制价: 19054504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449806 元(含暂列金 / 元,暂估价 / 元及其他项 449806 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1 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水利等相关部门验收 ;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5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 18 时 至 2023 年 6 月 26 日 23 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三明市中心( ) 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三明市中心(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三明市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 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80000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无要求 ? 现金 ? 电子保函 □ 其他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 |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郭先生 ,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福州市东大路 229 号省水利水电大厦 13 层 , | 邮 编: | 350001 |
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三明市网 | ||
网 址: | |||
联系电话: | |||
中心名称: | 沙县中心 | ||
地 址: | 沙县新华都四楼 | ||
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 ||
地 址: | /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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