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科教中心精装修及室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东
-广州市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科教中心精装修及室外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科教中心精装修及室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JG202 3 - 3097 ),于 202 3 年 6 月 10 日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
1 | 附表四 |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 | 1 |
招标 公告 《 电厂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推荐表 》 | |||
2 | 原文详见原招标 公告 | 2 | |
注: 1、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日期: 202 3 年 6 月 17 日
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2 :《电厂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推荐表》
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项目管理班子能力 | 14 | |
1.1 | 技术负责人 | 2.5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满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得 2.5 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满5年(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的,得 1.0 分;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下(含5年)的,得 0.5 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 1、提供职称证;2、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
1.2 | 质量负责人 | 2.5 | 1、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满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得 2.5 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满5年(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的,得 1.0 分; 3、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下(含5年)的,得 0.5 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 1、提供职称证;2、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
1.3 | 安全负责人 | 2.5 | 1、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 资格 满 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得 2.5 分; 2、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 资格 满 5年(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的,得 1.0 分; 3、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 资格 5年以下(含5年)的,得 0.5 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 1、 提供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 证。 2、年限以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
1.4 | 造价负责人 | 2.5 | 造价 负责人获得注册 造价师 执业 资格 满 15 年以上(不含 1 5 年)的,得 2.5 分; 造价 负责人获得注册 造价师 执业 资格 满 10 年以上(不含 10年)的,得 1.0 分; 3、造价 负责人获得注册 造价师 执业 资格 满 5 年以上(不含 5 年)的,得 0.5 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 1、 提供 注册 造价 工程师 注册 证。 2、年限以证书 “ 初始注册 ” 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
1. 5 | 其他人员 | 4 |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 造价负责人 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 1、电气专业工程师1名:具备电气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2、给排水专业工程师1名:具备给排水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3、 装饰装修专业 工程师 1名:具备 装饰装修 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 1分; 4、建筑测量专业工程师1名:具备建筑测量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注: 1、提供职称证。 |
2 | 企业资信 | 6 | |
2.1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2.6 |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4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20项以上 ( 不含 20项 ) 的,得 2. 6 分;完成过 11至 20 项的,得 1.3 分;完成过 1至10项的,得 0.6 分。 本项最多得 2 .6 分。 |
2.2 | 企业业绩获奖 | 2.0 | ( 1 ) 投标人完成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 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 市级或以上 工程质量奖项 15项以上(含15项) 的 ; 得 2.0 分; ( 2 ) 投标人完成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 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 市级或以上 工程质量奖项 10-14项的,得1.0分; ( 3 ) 投标人完成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 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 市级或以上 工程质量奖 项 5-9项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 |
2.3 | 工程研发能力 | 1.0 | 投标人 2019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奖项的,每项得0. 2 分,最多得 1. 0 分。 |
2. 4 | 第三方评价 | 0.4 | 1、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0.4 分; 2、投标人 同时具有上述 任意 3 项 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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