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鑫盛路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
-衡阳市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南岳区鑫盛路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岳发改【 2021 】 15 号文 ,项目业主为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排水改造共有 7 处,分别为 1# 位置旺和轩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 2# 位置衡盛路雨污分流改造、 3# 位置紫云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 4# 位置衡鑫路雨污分流改造、 5# 位置衡山路 ( 区交警大队 ~ 岳东安置区 ) 段雨污分流改造、 6# 位置岳东路雨污分流改造以及 7# 位置喜洋洋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本次排水改造新建雨水管 5778 米,雨水边沟 (500mm*350mm)1155 米,雨水检查井 193 座,雨水篦子 286 座 ; 新建污水管 1026 米,污水检查井 46 座 ; 沥青路面恢复 880 平米,人行道恢复 3400 平米,水泥路面恢复 9615 平米,麻石路面恢复 150 平方 ,项目总投资为招标控制价 2718 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区财政投资。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南岳区鑫盛路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
1. 2.2 建设地点:南岳区南岳镇岳东社区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排水改造共有7处,分别为1#位置旺和轩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2#位置衡盛路雨污分流改造、3#位置紫云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4#位置衡鑫路雨污分流改造、5#位置衡山路(区交警大队~岳东安置区)段雨污分流改造、6#位置岳东路雨污分流改造以及7#位置喜洋洋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本次排水改造新建雨水管5778米,雨水边沟(500mm*350mm)1155米,雨水检查井193座,雨水篦子286座;新建污水管1026米,污水检查井46座;沥青路面恢复880平米,人行道恢复3400平米,水泥路面恢复9615平米,麻石路面恢复150平方。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1.3 工期要求: 90 ? 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 ;
1.4 招标范围:南岳区鑫盛路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
1.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本项目招标阶段不作要求) 职称;
2.5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 】 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项目经理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截止时,拟任项目经理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之外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注明,并承诺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按期撤离。评标期间,投标文件中注明有在建,但没有承诺能够按期撤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发现未如实注明有平台之外的在建情况的,招标人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拟任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岗履职的(含不能从其他项目按期撤离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评价扣分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21 〕 107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 06 月 15 日 起在衡阳市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 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 )、衡阳市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
9. 其它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 CA 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 CA 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南岳区西街 125 号 ;
联 系 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衡阳市街文翰花苑二大门 3 单元 6 楼 ;
联 系 人:谭广宇、崔秀萍、何孔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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