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市
[0]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6210336000115项目名称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标段编号A3206210336000115001001标段名称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5月26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6月16日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投资[2022]11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单位为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 设地点: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位于海安市海安镇,东靠串场河,南靠海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西靠经二路,北靠丹虹路;
2.1.2建设规模: 该项目为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地面建筑主楼五层,副楼一层,地下建筑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7502.2?(其中地下室约391.6?)。
2.1.3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
2.1.4工期要求: 2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6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2 4 年 03 月 11 日 , 2023年10月中旬完成主体封顶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2.1.5 质量要求:国家规定的合格
2.2招标范围: 1#综合楼、2#食堂、1#地下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电梯采购与安装、室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景观、道路、围墙等)、绿化、安防系统、三网系统、光电系统等所有专业及其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对招标人另行招标的项目进行总包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1 年 05 月 01 日以来,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 年 05 月 01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 年 02 月 01 日以来,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8 年 05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暂停南通东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个月招投标资格(时限: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23 年 02 月- 2023 年 04 月)
? 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23 年 02 月- 2023 年 04 月)
? 投标人承诺书;
?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找当地住建局审核。(如开发区找开发区住建局,崇川区找崇川区住建局,县区找县区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因评标区无二维码设备扫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将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内容(包含项目负责人信息),以图片形式标记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不按要求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在此期间,新老版本信用手册具有同等效力。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执行。
3.7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26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平台”是指南通市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网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2 5 万元。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 单位: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51号 |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5号 | 地址: 海安市高新区城南花苑43号楼二层 |
联系人: 吉科桦 | 联系人: 张兵 | 联系人: 苏飞、薛午程 |
电话: | 电话: | 电话: |
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行政监督部门: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地 址: 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 系 人: 徐凤全 陈凤 联 系 人: 金艳 储成荣
电 话: 051381819535 051381819595 电 话:051381819509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投资[2022]11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单位为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 设地点: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位于海安市海安镇,东靠串场河,南靠海安市第三人民医院,西靠经二路,北靠丹虹路;
2.1.2建设规模: 该项目为海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地面建筑主楼五层,副楼一层,地下建筑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7502.2?(其中地下室约391.6?)。
2.1.3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
2.1.4工期要求: 2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6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2 4 年 03 月 11 日 , 2023年10月中旬完成主体封顶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2.1.5 质量要求:国家规定的合格
2.2招标范围: 1#综合楼、2#食堂、1#地下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电梯采购与安装、室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景观、道路、围墙等)、绿化、安防系统、三网系统、光电系统等所有专业及其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对招标人另行招标的项目进行总包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1 年 05 月 01 日以来,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 年 05 月 01 日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 年 02 月 01 日以来,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8 年 05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暂停南通东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个月招投标资格(时限: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23 年 02 月- 2023 年 04 月)
? 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023 年 02 月- 2023 年 04 月)
? 投标人承诺书;
?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找当地住建局审核。(如开发区找开发区住建局,崇川区找崇川区住建局,县区找县区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因评标区无二维码设备扫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将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内容(包含项目负责人信息),以图片形式标记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不按要求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在此期间,新老版本信用手册具有同等效力。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执行。
3.7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26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平台”是指南通市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网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2 5 万元。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 单位: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51号 |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5号 | 地址: 海安市高新区城南花苑43号楼二层 |
联系人: 吉科桦 | 联系人: 张兵 | 联系人: 苏飞、薛午程 |
电话: | 电话: | 电话: |
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行政监督部门: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地 址: 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 系 人: 徐凤全 陈凤 联 系 人: 金艳 储成荣
电 话: 051381819535 051381819595 电 话:051381819509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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