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西侧集装箱堆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西侧集装箱堆场工程 已由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以 津港航许可【2023】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 , 招标人为 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东疆综保区,东临汇盛码头、北邻海铁大道、南邻规划吉运八道、西邻现状北港路。
2.2 招标项目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0761.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集装箱总周转量约9万TEU,约235万吨。包括仓库(单跨跨度59.5米)、设备用房、候工楼、堆场、门区及围墙、供电通信、给排水消防系统、绿化及环保设施等内容。
2.3 计划施工工期: 2023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共计366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1 、本项目监理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2、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监理标段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监过至少1项 沿海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堆场工程监理业绩 。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性文件的复印件,且应体现出堆场面积。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行业监理工程 师资格证书且 专业含港口工程,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承诺,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5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1 个监理标段。
3.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3.7 其他: 3.7.1 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或严重违约等的投标人投标;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ml )无黑名单信息。3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查询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7.2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1、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1名,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含港口工程。2、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专职设立),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并出具本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注:(1)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得兼任。(2)本条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
3.7.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5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平台》进行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A022室 ( ) 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工本费 10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须公户转账,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 。每标段图纸押金 /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押金。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 (不采用) 元。招标人在收到第4.1条有关材料复印件和邮购款后 (不采用) 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平台》( )和《天津》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平台进行注册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平台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铁大道1888号
邮政编码:300461
联系人:刘雯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行:工行保税分行新港支行
银行账号:03020904093001854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王朝辉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030200329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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