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
-泰安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编 号:
2、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3、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为 198 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 ;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 、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6.资格要求
6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本次项目经营权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含分公司、支公司);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 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 3 年 6 月 1 日起至202 3 年 6 月 3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 3 年 6 月 3 日前18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肥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 柳伟
电话:
地址: 肥城市龙山路三农大厦2楼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清华
电话: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泰西大街018号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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