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区绕城高速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JXZB202 3 - 5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净月高新区绕城高速两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已由 以 长净经审字【 202 3 】 23 号 、 42号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为 100% 债券及 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招标范围:方案及初步设计等 (详见招标文件) 。
2.2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6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459.2平方米。
2. 3 项目地点:绕城高速以南、金鑫街以北、银锦路两侧。
2. 4 设计周期: 2023年 7 月 24 日至 2023年 10 月 24 日 。
2. 5 服务 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行业( 建筑 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3. 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 (20 20 、 202 1 、 202 2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 4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6 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 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 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9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9日16时0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7月1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长春市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 210 开标室 。
6.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6 .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持企业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 .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自行、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本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准时全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6.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网 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 2950号众创大厦410室
联系人:丁芳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 2号楼51 7 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 、80591901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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