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32023052004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设计[2023]0505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2023年河西区供热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批投[2023]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5060.829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060.82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2023年河西区供热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项,本项目拟对5座供热站进行提升改造,涉及小海地供热站、纪庄子供热站、土城供热站、宝德里供热站、珠海里供热站。建设内容包括:供热站维修改造、供热站设备提升改造、新建部分设备基础等,总投资额5060.829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2023年河西区供热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更换5台节能器,其中58MW燃气锅炉配套节能器1台、29MW燃气锅炉配套节能器2台、17.5MW燃气锅炉配套节能器1台、14MW燃气锅炉配套节能器1台;新增1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施、新增2套烟气余热回收设备及附属设备管道,并对供热站电气、自控、监控、燃气警报系统等进行提升改造。本项目供热面积约716.8万平方米。中标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全部工作。总投资额44.5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7月01日 至 2023年07月07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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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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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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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6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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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泛亚公司302室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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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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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邹朝辉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6号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陈工、王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赵民佶 (印鉴)
办公地址: 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 300204 联系人: 蔡宁 电话: 23239905
传 真: 23239905
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陈工、王工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6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28362171 传真: 28362171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