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2023年兴隆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鞍山市
(岫岩县2023年兴隆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323-0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岫岩县2023年兴隆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调整工程量清单,原工程量清单有空白处,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12日 09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为辽宁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报价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未完成报价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磋商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须通过“腾讯会议”APP形式线上参加开标会议,会议号:191 536 63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岫岩县兴隆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莹
电 话: 04158125677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