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即s363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段工程施工二标段第3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
-宜昌市
业主单位
各投标人:
根据《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即S363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段工程施工 二 标段 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发布第 3 次澄清与修改公告,本澄清与修改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
1.施工安全生产费按招标控制价的1.5%计算,以总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实行总价包干。
2. 将“6.9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佳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工程量清单-二标”招标工程量清单中:“2.投标报价说明”关于施工安全生产费计算修改为本澄清第一条内容。各投标人以本澄清上传的“6.12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佳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工程量清单-二标”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文件 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其他内容不变 。
招标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 23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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