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一轮运维服务
湖南
-怀化市
2023年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一轮运维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9日
2023年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一轮运维服务 合同 公告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 合同 名称: 2023年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一轮运维服务 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一轮运维服务 ;
(3) 采购计划编号: 麻财采计20233019 ;
( 4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 ) 项目内容: 麻阳县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于2019年通过政府采购,开展了第一轮运维,现已运维4年。现根据工作需要,现开展第三轮运维采购招标,本轮采购招标内容为:污水处理设施配置合格的操作人员,提升泵等设备保养及管网维护、及时清理饮用水源取水头部岸边水质监测站采样平台附近垃圾、自行检测(2次/年)、更换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及相关配件,负责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费用,并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及达标排放。运维范围为:全县共计9套FMBR膜技术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设计日处理水量555吨/天,其中郭公坪镇4套(小坡村1号点50t/d、2号点30t/d、岩大门村30t/d、长寿谷村50t/d)、岩门镇1套(玳瑁坡村50t/d)、兰村乡2套(椒林村50t/d、兰村村15t/d)、高村镇2套(通灵溪村1号点30t/d、2号点250t/d)。
( 6 ) 项目经理: 杨辉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648500.00元 ; 大写: 陆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 。
(2)。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 日期: 详见采购合同; 履行期限 : 365 天。
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 麻阳 苗族自治 县 。
方式: 乙方对 麻阳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 运营维护及相关管理,确保 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饮用水源比邻区域内的处理站点达到一级A标,其他区域达到一级B标),且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
4.付款:
1、 按中标价每个季度支付百分之二十五,四个季度付清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采购人执 1 份,供应商执 1 份, 财政监督部门执 1 份 ,代理机构执 1 份 ,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5 月 1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甲 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滕明泽 法定代表人: 周文昌
委托代理人: 张江华 委托代理人: 余园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无 传 真: 无
地 址: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井湾
高垅社区工农路077号 路003号第007栋1楼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长沙银盆南路支行
帐 号: 43005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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