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324国道
福建
-厦门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324国道(三南路—坂头桥段)(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324国道(三南路—坂头桥段)(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集发展备案[2023]3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0 (%),自筹资金投资比例:100 (%),其他资金投资比例: 0 (%) ,招标人为 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勘察设计 (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 ;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为324国道段,新建DN2000原水管道工程,长度约4.8公里。工程设计最大供水规模50万吨/日。建安工程费用约为13226.31万元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勘察设计招标范围以满足建设规模确定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阶段的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及后续配合服务。
(1)工程勘察内容:按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及业主进度要求,分阶段进行岩土勘察(初勘及详勘)、基坑支护设计、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物探工作。
岩土工程勘察:查明本工程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对本工程岩土性质作出工程地质评价,以便提供详细、确切的基础资料,以便顺利完成设计工作;
基坑支护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等、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测量工作范围和内容:满足本工程的道路、构筑物、建筑物、地形、管线、施工过程中土方方格网测量等工程测量。
物探工作范围和内容:查明测量范围内埋设于地下的给水、雨(污)水、燃气、电力、电信、热力、工业管道、渠道等市政和公用管线及铁路、民航、军用等其它专用管线及地上段的地面、架空管线等;查明地下管线的种类、平面位置、管线高程、埋深、管径或根数、材质以及权属单位等,并编绘1:1000综合管线图。其余要求同厦门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地下管线图。
(2)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满足本建设规模的方案设计(如需)、初步设计(含概算)至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招标用图)分阶段工程设计工作(包含相应的工程概算编制、各阶段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深度规定要求,同时满足相关部门及业主有关规定及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按审批同意后的设计大纲开展设计工作。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进行方案优化(变更)设计,并根据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后续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前的设计技术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设计变更(若有)必须满足进度要求,及时配合施工中补充勘察工作(若有);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
2.5 最高控制价: 211.5487 万元(其中设计费 169.2387 万元,勘察费42.31万元) ;
2.6 质量标准: 合格 ;
2.7 服务期限: 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 ;本项目的勘测服务期限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1)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第①项资质或具备第②项资质或具备第③项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或②具有不低于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或③具有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2)勘察资质:具备以下第①项资质或第②项资质或第③项资质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不低于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不低于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不低于工程测量专业丙级资质;
或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不低于工程测量专业丙级资质;
或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并具备 流量大于3.5立方米/秒(含本数)的引调水项目设计 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和 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职称, / 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多于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40000 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采用 : 票决定标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
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7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3-06-10 09:00:00 至 2023-06-30 10:45: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6-30 10: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厦门市网 上发布。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745号 , 邮编: 361000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苏建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 , 邮编: 361000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郑琳璘、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建设大厦五楼 ;
联系电话: 。
中心名称: 厦门市中心 ;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联系电话: 、 。
2023 年 06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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