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尼勒克镇多尔布津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新疆
-伊犁州
一、招标条件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多尔布津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 备案。招标人为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多尔布津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尼勒克镇多尔布津村
2.工程规模: 建设地埋式垃圾箱6座,分类垃圾箱2座;原址新建道路0.7公里及附属设施;巷道硬化17500平米及公共照明设施;村庄整体面貌提升改造23000平方;221户沉积池,通信电缆入地1170米;各出入口导视牌、业态指示牌、路线指示牌及其他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65402823060200064001001 |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多尔布津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 建设地埋式垃圾箱6座,分类垃圾箱2座;原址新建道路0.7公里及附属设施;巷道硬化17500平米及公共照明设施;村庄整体面貌提升改造23000平方;221户沉积池,通信电缆入地1170米;各出入口导视牌、业态指示牌、路线指示牌及其他附属设施。 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内容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主) | 8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含)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投标人正式人员;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外省企业已在新疆报送管理系统办理进疆报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6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09日 20时00分至2023年06月14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地址: | 尼勒克县 | 代理地址: | 新疆可克达拉市六十七团(七十九团四连富民路1巷45号) |
招标人邮编: | 835700 | 代理邮编: | 835000 |
招标人联系人: | 代理联系人: | 何姗姗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邮箱: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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