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东宫下高岭土矿南、北采场采矿、土石方剥离及综合利用加工厂破碎工程
福建
-龙岩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岩股份有限公司东宫下矿南、北采场采矿、土石方剥离及综合利用加工厂破碎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龙岩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龙岩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高岭路 1 号 。
2.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包含两部分内容:( 1 )龙岩股份有限公司东宫下矿南、北采场采矿、土石方剥离工程;( 2 )综合利用加工厂破碎工程 。
其中( 1 )东宫下矿南、北采场采矿、土石方剥离工程 (2023 年 8 月 1 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 ) ,采矿量约 158.42 万吨;综合利用产品量约 456.34 万吨(其中:一级瓷石 55.2 万吨、二级瓷石 61.05 万吨、三级瓷石粉 81.32 万吨、四级瓷石粉 119.77 万吨、高硅石 139 万吨);土石方量约 165 万立方米;零星工程 ( 机械用工 ) 等。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 )综合利用加工厂破碎工程 (2023 年 8 月 1 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 ) 。综合利用加工厂破碎加工生产及装矿等, 2023 年 8 月 1 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三年期预计计划生产一、二级瓷石(粉) 49.25 万吨,一、二级高硅石(粉) 29.75 万吨,总预计生产量为 79 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 1 )东宫下矿南、北采场采矿、土石方剥离工程 (2023 年 8 月 1 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 ) ,南采场部分区域需爆破、北采场全区域无爆破;生产所需矿石(矿、瓷石和高硅石)的爆破开采、机械开采、配矿、铲装及剥离废土石运至指定的仓库或排土地点、排土场管理、现场环境卫生等 ;( 2 )综合利用加工厂破碎工程 (2023 年 8 月 1 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 ) ,一、二级瓷石(粉)及一、二级高硅石(粉)的加工生产并负责生产过程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设备维修保养、现场环境卫生等;作业工序:原料分选、手工除杂 → 下料 → 颚破 → 锥破 → 盘矿 → 成品库 → 销售装车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 184249516 元 。
2.5 承包期限: 3 年(即 2023 年 8 月 1 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采矿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派驻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金属非金属矿山(矿山主要负责人) 1 人、矿山安全管理员 1 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员 1 人)配置齐全且具有相应证书。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评标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查询网页件或截图;开标日若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查询网页截图或页为准。
3.7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8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不得有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9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9 日 00:00:00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08:30:00 通过龙岩市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福建版 )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6 月 30 日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及龙岩市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东宫下高岭路 1 号,邮编: 364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商务板块紫金 1 号 15 楼 1516 室,邮编: 364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联系人:魏丽珍、丘秀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0597- 268851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龙岩市龙岩大道 260 号商务板块 K 幢投资大厦 808 室
联系电话: 0597- 2991181
中心名称:龙岩市中心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 388 号万宝广场 B 地块 B1 楼五至七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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