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档案延伸功能开发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浙江
-温州市
一、公告类型: 采购公示
二、 采购人名称 : 温州市 城市建设发展 集团 有限公司
三 、 采购 项目名称: 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档案延伸功能开发服务
四 、 采购项目编号: WGSS-CFJT-Z-2023021
五、采购 项目性质: 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壹拾伍万 元整(¥ 1500 00 .00 )
七 、项目内容: 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档案延伸功能开发服务
八 、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九、 申请理由:
为实现从集团总部单机构档案数据预归档向下属企业多机构深入应用后的业务处理及管控,现基于原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开发电子档案预归档管理系统。
档案预归档管理模块需基于 OA系统开发 , 温州市城发集团的 OA系统 为通达 OA,由通达OA浙江省代理商负责日常运维和拓展开发,OA系统主要功能为信息发布、资料存储、流程审批、行政办公、即时通讯、移动办公等。
因基于通达 OA平台拓展开发需具备原厂商授权资质,为浙江省内唯一具备此资质的服务商,且温州市通达OA系统的本地化服务必须由杭州长仁提供,故本次亦由承接系统拓展开发,有利于系统开发资质授权及开发所涉通达OA原厂源代码获取,后续整体运维支持也相对有保障,杭州长仁科技实施服务团队对温州城发集团OA系统中涉电子档案业务模式,审批流程均比较熟悉,使得整个升级项目沟通成本、资金投入成本和实施风险均完全可控。
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十、 拟定供应商:
1. 拟定供应商 名称 :
2.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北沙西路 40号杭栢城12幢2205室
十 一 、论证 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陈德优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梁诗圣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颜伟国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十 二 、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十 三 、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 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 四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 城市建设发展 集团 有限公司
联 系人:
电 话:
监督部门: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集团业务举报: ;联系人:
集团纪检举报: ;联系人:胡先生
温州市 城市建设发展 集团 有限公司
202 3 年 06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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