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山路东侧、望湖路北侧地块项目-蚌挂31号地块epc项目答疑回复
安徽
-蚌埠市
各潜在投标人:
曹山路东侧、望湖路北侧地块项目 - 蚌挂( 2022 ) 31 号地块 EPC 项目(项目编号: BB2023SQGCZ0991 ),招标人为蚌埠恒湖置业有限公司,现发布答疑回复,如下:
疑问 1 、招标文件对“企业业绩”时间要求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对于“设计经理业绩”要求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设计经理业绩”时间要求是否应该与“企业业绩”时间要求一样修改为 2018 年 1 月 1 日?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2 、本项目对于“投标设计业绩”以及“设计经理业绩”要求中提到“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时间,则另行提供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文件”,“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文件”不能够完全与“体现业绩规模及时间”,建议修改为“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等评审因素,还应提供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3 、招标文件 P32 页对于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组成为“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除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经理)”以外,其他本项目相关人员(技术负责人、设计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是否可以由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回复 :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4 、专用合同条款第 条,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自来水给水,送配电,燃气等工程施工前的审查报建手续,这涉及到的许多批文都在建设单位手中,建设单位去报建不更方便,建议由建设单位办理。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5 、第 条,土方须按照蚌经开区园区办要求执行,若承包人自行解决弃土外运或回填, 10 公里以内按实际支距计价, 10 公里以外统一按 10 公里运距计价,应增加若按照经开区园区办要求进行土方施工满足不了施工现场进度要求,工期应相应顺延。
回复 :不顺延,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6 、第 5.7.5 条,对于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承包人不能接受,改为发包人供货,今后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质量问题,由材料供应商负责,承包方不承担责任。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7 、第 8.3 条,基础资料错误的责任应改为由提供者承担责任。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8 、设计经理没要求驻场,建议罚款取消。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9 、招标文件 P3 中三网施工中提及的项目“红线”外线设计施工是否应由业主自行考虑,不应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中标后以相关部门审核后的设计方案为准。
疑问 10 、住宅和配套用房、幼儿园等,是否是毛坯?室内装修做到什么程度?
回复 :中标后以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疑问 11 、设计文件中结构说明里面指出房屋采用天然地基,后面新工艺的地方又提及 CFG 和管桩,该项目根据现场情况是否应采用天然地基?
回复 :根据周边情况,拟采用天然地基。
疑问 12 、竣工日期 840 天,是至竣工验收?还是备案完成? P113 要求备案完成。至竣工验收的话,时间充足,但如果备案完成的话,时间不够,备案的不确定性太多。
回复 :备案完成。
疑问 13 、供配电工程价格偏低,后期有可能超过。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14 、控制价是否过低,请确认。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15 、本项目对于“投标设计业绩”以及“设计经理业绩”要求中提到“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时间,则另行提供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文件”,“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文件”不能够完全体现“业绩规模及时间”,建议修改为“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等评审因素,还应提供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具有相关图纸审查资质机构提供的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回复 :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 16 、招标文件里对企业和设计经理的业绩要求(门槛和加分项),请问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评分里表里的加分业绩是否可以反复加分。
回复 :设计经理业绩与设计单位业绩为同一业绩,可分别计分。
蚌埠恒湖置业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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