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四川
业主单位
|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 |||||||||||||||||||||||||||||
| 1.招标条件 | |||||||||||||||||||||||||||||
| 1.1.本招标项目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 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以 川发改基础[2022]46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成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 四川成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基础[2022]461号文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CMFW(ZB)-S5-2023-01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眉山市 2.2 工程规模: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线路起于成都市红莲站,与轨道交通16号线、19号线换乘,止于眉山市眉山东站,线路全长59.139km(成都范围内长度19.282km,眉山范围内长度39.857km),其中地下段长10.077公里,高架段长46.180公里,路基段长2.882公里。全线共设车站13座(高架站8座,地下站5座)、高崩村车辆基地1座、眉山北停车场1座、主变电所2座、控制中心1座。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线路通过国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2.4 招标范围: 环境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全线土建工程、站后工程、临时场地等所有涉及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区域实施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且不限于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施工过程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理;对声环境、振动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电磁环境、固体废物影响、生态环境及城市景观等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的监理(含监测);试运行阶段“三同时”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就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等。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工作内容为满足轨道交通项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要求,编制建设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为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要求,定期开展验收监测工作,作为生态环境部对该工程进行“三同时”检查的材料之一,编制最终通过验收组验收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备注:验收组由成眉轨道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下同);并根据验收意见完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公示和网上申报备案。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及能力: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完工时间在近5年),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国内交通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环境监理或环境影响评价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 注:①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国内交通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环境监理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①业绩证明资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合同项目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证明或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复印件。②若前述证明资料无法体系人员任职信息的,可提供合同相关页复印件或业主(或发包人)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9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平台(四川省),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 |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
| 4.3./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全国平台(四川省) 、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1443) |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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