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财政评审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财政评审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财政评审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平台(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 -2023-17
2.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财政评审购买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 0 元 最高限价: 0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财政评审购买服务项目 | 0 | 0 |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 )采购内容:征集造价咨询机构为宛城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和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2) 征集数量: 13 家;
( 3 )服务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5 )服务期限:二年
( 6 )项目控制费率(最高限价):
分为 A 、 B 两部分,分别为: A 、基本收费: 0.062% (大写:百分之零点零六二), B 、审核增减额: 1.95% (大写:百分之一点九五)
6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 3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须提供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 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 6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 ( 宛公管办 [2020]22 号 ) 文,投标人 ( 供应商 ) 在参与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6 月 8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6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全国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3 、方式: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网站,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招标文件 (*.nyzf 格式 ) 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中心网站专区)。
4 、售价: 0 元 / 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3 年 7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南阳市中心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 - 操作手册(供应商)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3 年 7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3 、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4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河南省电子》、《全国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未入库的投标企业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 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 , 责任自负。
( 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南阳市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 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中心网站专区《 CA 办理所需资料》。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标证通证书(交易主体单位可自行在交易系统扫码注册标证通证书,快速便捷办理招投标业务)
2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南阳市中心( )”,在“专区”中;
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本次投标。
4 、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名 称:南阳市宛城区财政局
地 址:南阳市仲景路与张衡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西宛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第九大街交叉口正商经开广场 6 号楼 701 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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