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许村镇汪盘公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
-上饶市
发包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婺源县许村镇人民政府 | ||||||
招标工程项目 | 婺源县许村镇汪盘公路提升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婺源县许村镇 | ||||||
批文编号 | 婺巩衔字【 2022 】 17 号 | ||||||
项目总投资 | 1119439.25 元 | 本项目投资 | 1119439.25 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到位 | ||||
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要约价清单范围内工程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婺源县许村镇汪盘公路提升工程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含 ) 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 |||||||
1 、法定代表人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 、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 、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 、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6 、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7 、安全员需提供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 (2019)254 号】精神,上述需提交的材料原件 ( 证照 ) 已实行电子化的,可提供电子证照彩色件加盖公章。 10 、参与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交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 |||||||
其他要求 | 1 、 本工程开标采用不见面(钉钉群直播)摇号方式,评标办法为“报价承诺法”。 评审专家对加盖公章 PDF 彩色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119439.25 元。要约价为 1052272.90 元。 3 、本项目采用金山表单签到,如果未按照格式要求(公司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视为无效投标。 4 、签到时间 2023 年 06 月 12 日 12 时 30 分至 2023 年 06 月 12 日 14 时 3 0 分,签到二维码: 5 、报名单位扫码加入以下钉钉群, 2023 年 06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收看直播,各投标单位只能申请进入 1 个钉钉群,因钉钉群上限为 1000 人,当投标家数不足 1000 家时,将不同时开启群二的直播,届时请投标单位注意群一满员后,再进入群二。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 年 06 月 06 日至 2023 年 06 月 12 日 (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 3 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 年 06 月 06 日至 2023 年 06 月 12 日 | ||||||
获取方式 | 婺源县人民政府网自行 | ||||||
联系人 | 谷女士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2023 年月 日 | 招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23 年月 日 | 招投标监督机构:(章)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2023 年月 日 | |||||
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
1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 、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 , 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4 、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 一经发现 , 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
6 、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用平台。
【备注: 1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时在开标会截止后再现场宣读。
2 ,在抽取 30 家后,再现场宣读,允许存在上述行为的投标人主动退出,否则,一旦查实,严肃处理】
婺源县许村镇汪盘公路提升项目--要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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