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2023年成都市直军休系统团职体检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业主单位
一、合同编号: N5101012023000533-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成都市直军休系统团职体检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012023000533
四、项目名称: 2023年成都市直军休系统团职体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堂北路18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方式: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体检服务 | 300(项) | ¥2,000.00 | ¥600,000.00 | 1.本次体检共21项。 2.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进一步了解参检人具体情况,充分了解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后提供体检项目服务计划,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体检地点、服务场次、现场流程、人数安排应科学合理; 3.本次参检人为高龄受检者,供应商应合理统一安排相对独立的体检区域和专门的体检部门,做到医、检分离,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分团体将参检人安排在多个区域进行体检,并安排专门的医导进行体检组织和安排,为受检者提供体检引导服务。 4.供应商有义务免费协助参检人选择自费体检项目,自费体检项目由参检人自行支付,采购人不额外支付; 5.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人确定的体检时间前2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健康检查相关注意事项; 6.供应商应具有科学的体检质量控制系统,保证体检所涉及的仪器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的体检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对参检人进行体检,并确保体检检查结果的科学性、正确性; 7.供应商应将体检检查结果有明显异常者及时通知采购人,若参检人有需要进一步检查,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其预约门诊专家号; 8.供应商应提供检后电话咨询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咨询服务)、团检健康分析总结服务; 9.供应商应在体检时向高龄受检者提供免费的营养早餐(包含牛奶、面包、鸡蛋、豆浆等) 10.供应商应在体检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本次所有参检人员的体检报告。 11.参检人可根据个人身体情况适当调整体检项目, 因调整项目超出的费用由参检人自行支付。 12.本次体检人数为300人,受检者根据自己的时间提前向供应商预约体验时间。 |
合同金额: 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8月1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3市直军休干部体检协议
成都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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