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
海南
-屯昌县
项目概况
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祥路10号盛贤景都4栋2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C-2023HN-020
项目名称: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其参与评分的响应报价取值按响应报价的94%计算(即按响应报价扣除6%后计算)。
2、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文件2006年10月24日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第五条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3、 投标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或者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7、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后至开标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因“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至 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祥路10号盛贤景都4栋2403室
方式:在海口市美祥路10号盛贤景都4栋2403室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一路东侧昌顺花园 5#C 幢 103、104、105 号铺面
联系方式:67815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海口市美祥路10号盛贤景都4栋2403室
联系方式:王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