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镇医院建设项目河桥镇医院建设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
河桥镇医院建设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 河桥镇医院建设项目 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盱审批备[2021]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盱眙县天源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河桥镇医院建设项目正式用电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河桥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河桥镇蒋郢路东侧,项目占地约41.2亩,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项目两路电源一主一备,主供1250KVA,备用800KVA。
2.1.3合同估算价:460万元
2.1.4工期要求:5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项目两路电源一主一备,主供1250KVA,备用800KVA,其中主供电源为35KV河桥变10KV河桥151线迁留支线19号杆,备供电源为35KV河桥变10KV冯港154线中学南支线25号杆,在与供电杆塔接处安装柱上开关,且带看门狗功能,从外围电网接至红线内部配电房变压器到环网柜,至病房楼、防保楼、门诊楼等分支箱。(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情况等)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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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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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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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注:1、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 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故。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3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2022 年 10 月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 6 个月的社保证明)。
3.7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招标人或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 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评委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信 息 以 江 苏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 诚 信 信 息 一 体 化 平 台 发 布.ftl 的信息为准)。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6月6日至 2023 年6月1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共 105 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 网银、保函(保险)等多种形式。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 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4.5 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 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或经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4.6 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工程造价的10%(不含暂列金)(待项目部组建完成、工程机械、人工进场,中标单位提供相同数额的银行保函(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或经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后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70%,工程交付使用且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无息支付,(每次付款需提供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开标地点: 淮安市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资 源 交 易 平 台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新点软件联系人:陈超
CA 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中心二楼大厅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
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县天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12楼 地址:盱眙县永昌商业街B区3-102室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刘佩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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