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三方发票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广东
-深圳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下采购事 项管理办法》的规定, **** 受 采购人 委托,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三方发票技术咨询服务 的简易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三方发票技术咨询服务
2 、项目编号: SZZZ2023-QC0179
二、采购单位信息:
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布龙路和梅龙路交汇处锦绣鸿都大厦 8 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单位名称:
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党工,
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903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1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三方发票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2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 、预算金额:人民币 85.68 万元
4 、最高限价:人民币 85.68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三方发票技术咨询服务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 供应商 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满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供应商 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成交、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响应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情况;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 、截至评审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 年 6 月 2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8 日 每日 9 : 00-12 : 00 时, 14 : 00-17 : 00 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903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 1 )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在我司现场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
( 2 )线上获取:供应商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 箱: ),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 ① 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地址: 首页“中心”); 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 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
4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 03003729353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9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9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
3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1 号新华保险大厦 903 中正招标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的通知》 ( 财库〔 2020 〕 46 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 〕 68 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供应商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我司,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快递箱封面需用 A4 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响应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23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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