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置道路污染清除车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置道路污染清除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置道路污染清除车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2.1.2质量标准:合格;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置一台道路污染清除车,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3.1.2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不得与该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参加投标时需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04 09:00 至 2020-09-1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hbjyzx/)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未按要求在上述两个网站文件的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投标的后果自负。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招标文件;未注册的,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注册后,登录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注册者并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原因在签到及解密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9-25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室) |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51 |
| 联系人: | 边静 | 联系人: | 赵博园、祁泽日、李文亮 |
| 电话: | 0311-82017139 | 电话: | 0311-8695890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2010@126.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 账号: | / | 账号: | 0311-86958928、87890429(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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