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2023年度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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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2023年度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26
项目概况
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2023年度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在政采云后台“获取采购文件”点击,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将被拒绝。如未注册,应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上进行供应商注册。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8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SCG[2023]157
项目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2023年度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03000
最高限价(元): 30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2023年度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300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 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2023年度教职工疗休养服务(详见第二章 磋商需求)。
备注: 一年预算为303000元,疗休养标准为3000元/人/年,本项目疗休养人数预计为101人/年,最终按实际出行人数确定并按实际出行人数进行结算。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疗休养服务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必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中之一(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在政采云后台“获取采购文件”点击,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将被拒绝。如未注册,应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上进行供应商注册。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点击政采云“获取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没有点击“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宁波市镇海区中心开标室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宁波市镇海区中心开标室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告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2.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5磋商与开标注意事项
2.5.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2.5.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_2/2018/11-29/2452.html)。
2.5.3响应文件制作:
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以U盘等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6,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7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
2.8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等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以U盘等存储的备份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
2.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10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宁波、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镇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镇海区尚志中学
地 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和西路729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翁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江颖颖、李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李娜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 系 人: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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