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良梨镇2023年村组道路新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宿州市
砀山县 良梨 镇2023 年村组道路新建
项目( 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P-DSCG2023041 重 1
二、项目名称: 砀山县良梨镇2023年村组道路新建项目 (二次)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李庄镇水果市场南侧0201室
成交金额:13095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砀山县良梨镇2023年村组道路新建项目 (二次)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砀山县良梨镇,工程包含:1.良梨镇丰棉村陈楼至闫楼道路:路面宽4米,路长0.81公里,10cm碎石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0mpa。2.三坝集村李丁路:路长0.7公里,路面宽4米,10cm碎石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4.0mpa。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苗超凡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皖234192017168 |
五、评 审专 家名单: 刘浩(组长)、陈红、曹丽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13080 元
七、公 告期限
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5月25日至2023 年05月26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需解锁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 菁 华园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良梨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砀山县良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砀山县良梨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李书记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 址: 砀山县 菁华园422
联系方式: 张 工 需解锁
3.项目联 系方式
项 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话: 需解锁
十 、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 023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