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操作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综合服务平台
技术操作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操作咨询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QC-2023051813X
1.2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操作
咨询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 叁拾陆万 元整( ¥ 360,000.00 元)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 叁拾陆万 元整( ¥ 360,000.00 元)
1.6 采购需求: 2021 年初江苏省税务局 12366 取消技术咨询统一外包后,南京纳税人技术咨询改由市、区特服号自行承接。据对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咨询结构分析,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操作、出口退税系统咨询量占比逐年增加,且已超过 10% ,同时因江北新区进出口业务强势发展、智慧税务的完善构建,相关系统操作的咨询量会进一步加大。 2022 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特服号接听量居全市第二,人均接听量全市第一,平均接听量远超全市平均水平。为缓解特服号的咨询压力,为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扣缴义务人高效便捷地办理各类税费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拟购买技术咨询服务,以满足纳税人快速增长的咨询需求,提高各类平台使用问题的解决效率,提高税费咨询整体服务质效。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1.7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 1 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 ,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 1 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 4 )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其他资格条件: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无法查询到信用信息,应当做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承诺包含且不少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日期、有无违法记录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 2023 年 0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05 月 29 日,每天上午 8 : 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
3.3 获取文件所需材料:获取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文档并上传到系统,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会向贵公司中招联系统联系人邮箱发送登记表,供应商需将登记表可编辑版本(登记表不用不用盖章)回传至项目负责人邮箱,才可继续从中招联系统交费然后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3.4 方式:
( 1 )登陆平台电子磋商文件。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 2 )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 3 )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后的 1 个工作日内寄送。
( 4 )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者可在支付后 3 日内登陆前述模块。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 5 )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者可以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 ,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到 6 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者进行注册、支付、等操作。
( 6 )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5 采购文件获取费每套 500 元,平台服务费 200 元,获取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 2023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4.2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 3 幢 6 楼开标室
4.3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为 PDF 和 word 格式、 U 盘形式)。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 2023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2 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 3 幢 6 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7.2 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启、评标。
7.3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7.4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5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
联系人:,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新路 16 号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方式: -712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 3 幢 6 楼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欣
电 话: -712
邮箱地址:
2023 年 05 月 22 日
20230522104624643866963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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