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公安局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改造工程发包公告
浙江
-丽水市
小额工程发包公告
松阳县公安局监视居住指定居所改造工程 , 经松发改批准建设,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松发改初设〔 2023〕76号 , 项目代码 2303 -3311 24 - 04 -01- 893161 ,所需资金来源 县财政投入 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 , 现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松阳县公安局,根据《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松政办发【2019】63号文件)的规定编制本发包文件,经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采用公开发包的方式选择施工企业。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发包事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松阳县公安局
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改造 1 幢 2 层旧办公楼,占地面积 265.95 平方米,建筑面积 498.50 平方米,改造 1 幢 1 层食堂用房,占地面积 101.95 平方米,建筑面积 101.95 平方米。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场所地面及道路硬化处理、屋面改造、围墙改造并设放风场、强弱电及给排水改造等。 (具体 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位于 松阳县 斋坛乡斋坛村中心街 38号旁。
4、 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2023年11月中旬前竣工
6、发包控制价:1590498.00元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发包方式及评标办法
1、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2、发包办法:采用“两随机中标法”确定承包人及发包价格,下浮率范围为 0%-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地在松阳县域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 且符合松政办发【 2019】63号文件的规定。
3. 近三月( 指 2023年2月、2023年3月、2023年4月 )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 50人。
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发包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2、网上:2023年5月25日起在丽水市网(松阳)上发布并供。
五、发包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 5月29日 9 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3、逾期到达的或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联系人方式
招标人 : 松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
电 话: 669086 电 话:
联系人: 联系人:余志仙
发包人(公章): 松阳县公安局
2023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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