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凤城河景区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江苏
-泰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321201188600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凤城河景区提升(东南城河提升一期工程)项目 已经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市凤城河景区提升(东南城河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发[2023]1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凤城河景区提升(东南城河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4A级旅游景区泰州市凤城河景区东南城河区域桃园、三水湾及情人街
2.2工程规模: 1.旅游基础设施工程。现有机动车停车场提升改造约700平方米(含智能化改造、充电设施等)。建设景区内部交通设施,新建重建木制(木栈道)、合成材料、透水步道约445米,新建改造园路(含无障碍系统、台阶踏步等)约2800米,新建改造桥梁3座,配套实施道路和景区内标志标识系统。建设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新建公厕2座约90平方米,新建改造观景平台、休憩空间、儿童游乐场等游览休憩空间约9900平方米,设置廊架、坐凳、垃圾箱等,提升改造景区内照明、弱电、智能化、给排水等设施。2.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现有绿化景观提升改造约81500平方米,新增景观水景约900平方米,新增景墙、雕塑、景观小品等,实施三水湾水生态净化处理(水下森林植物),沿线驳岸提升改造约1000米。3.建筑工程。现状建筑(构筑物)改扩建(含修缮)约1800平方米,留芳茶舍改扩建约500平方米,桃园出入口、老街、三水湾新建门卫、工具间等服务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情人街缘来小饮建筑约80平方米,游泳协会、船闸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及配套管线改造,景区围墙提升改造。总投资约9183.02万元 。
2.3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D3212011886000003001001 | 泰州市凤城河景区提升(东南城河提升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及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工程总承包。 | 8553.0 |
2.5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2)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
(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4)投标人拟派 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为设计投标单位人员 ;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
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若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必须提供职称评审表。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下列内容中3项:园林绿化植物栽植、亭或廊、建(构)筑、小品雕塑、铺装(硬质景观)、水系、驳岸、喷泉、假山、景观亮化、景观桥,证明材料不能包含业绩内容的,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下列内容中3项:园林绿化植物栽植、亭或廊、建(构)筑、小品雕塑、铺装(硬质景观)、水系、驳岸、喷泉、假山、景观亮化、景观桥,证明材料不能包含业绩内容的,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下列内容中3项:园林绿化植物栽植、亭或廊、建(构)筑、小品雕塑、铺装(硬质景观)、水系、驳岸、喷泉、假山、景观亮化、景观桥,证明材料不能包含业绩内容的,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 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31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是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标 + 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1 .设计说明(2分) | 1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 0-1 ) 2 .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0-0.5 ) 3 .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0-0.5 ) | |||
2 .技术方案(14分) | 1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 0-2 ) 2 . 设计方案构思新颖,场地契合度高,改造强度经济适宜,兼具休闲业态特色、提升景观空间、 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实用先进性。( 1-4 ) 3 .本项目专业(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 1-4 ) 4.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与概念方案的符合度。(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1-4 ) | |||||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 2 分 ) | 1.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1-2分) | |||||
4 .绿色设计( 1 分 ) | 1.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 0-0.5 ) 2.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0-0.5 ) | |||||
5. 设计深度(1分) | 是否符合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 0-1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 12 (不少于60%) |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5 名(不少于5名) |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 带入□不带入 | ||||
…… | …… | |||||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 条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2.3.2.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 20 分( 已在第一阶段评审完成) | |||||
2.3.2.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8 分 | |||||
2.3.2.3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69 分 | |||||
2.3.2.4 | 项目管理机构 | 2 分 | |||||
2.3.2.5 | 工程业绩 | 1 分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 、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 、评审因素: ? 商务标 ? 经济标 ? 技术标 3 、评审顺序: 技术标(设计文件)→商务标 →技术标(项目管理方案)→经济标 。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1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设计文件评审;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前5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2 、对设计文件评审阶段推荐入围的投标人依次进行商务标评审、经济标评审等。 | |||||
2.4.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 ? 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 | |||||
分值构成 ( 总分100分)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20 分 (已在第一阶段评审完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 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69 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1 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7分)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 .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 .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 .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4. 施工组织设计(2分) | 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措施进行评分。 | ||||||
5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 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不含封面) , 超过 100 页的,扣 0.1 分 / 页,最多扣 1 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4 |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 1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 、项目组成员中具备正高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获得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的设计大师称号的,并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不重复、不累加计分,最高得1分; | |||||
5 | 工程业绩(1分) |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0 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40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提升改造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下列内容中3项:园林绿化植物栽植、亭或廊、建(构)筑、小品雕塑、铺装(硬质景观)、水系、驳岸、喷泉、假山、景观亮化、景观桥,证明材料不能包含业绩内容的,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 ||||
注:1.类似工程执行苏建规字 〔 2017 〕 1 号文的相应规定,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 2.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 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东南园10号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牟保如 | 联系人: | 张女士、陈先生 |
电话: | 0523-86362332 | 电话: | 0523-86882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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