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采购公告管理
| 公告标题: | 灵台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09-23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9-23 17:00:00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9-2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9-22 17:00:00 | |||||||||||||||||||||||||||||||||||
| 标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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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灵台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 2020—2022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 受灵台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对“ 灵台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SCY-2022-008 项目名称: 灵台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最高限价: 1653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 1.中标方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2. 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采购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3. 投标人应在供货完成后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2022年度任意两个季度的完税证明和1至8月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号);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获取时间 1.请2022年9月20日09时00分至2022年9月22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不含投标报价)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7时00分。 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及各投标企业资格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3.竞价时间:2022年9月23日08时00分至2022年9月23日17时00分;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4.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台上发布。 六、 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格式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平凉市灵台县溪河小区7号楼4单元)。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灵台县西城区虎家店路23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7号4单元5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白三才 电 话: | |||||||||||||||||||||||||||||||||||||
| 采购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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