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车辆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秦皇岛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黎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车辆购置项目 招标人为 昌黎县裕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县财政衔接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昌黎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昌黎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车辆购置项目 ;
2.2项目 规模: 本工程为昌黎县农村人居环境垃圾清运车辆购置项目,位于市昌黎县,主要包括依照实际需求,购置 12辆钩臂转运车 ;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合同估算价: 1038 万元;
2.5 供货周期: 30日历天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所有车辆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 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量保修 、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 合格 ;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4.财务要求:提供 2021或2022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3. 5.投标人业绩:/
3. 6.投标设备业绩:/
3.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查询结果为准) 。
3. 8.其他要求: 无。
3.9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人:崔展羽,监督电话:。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3 年 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至202 3 年 5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3 年 6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河北省 **** 》、《市》、《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黎县裕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市昌黎县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三楼
联 系 人: 杨海霞 、王洋
电 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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