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十泉路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莒南县十泉路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莒南县十泉路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已 全部 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莒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 项目名称: 莒南县十泉路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电工程
2 . 建设项目地点: 莒南县
3.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4. 招标 规模 及 范围: 位于莒南县西一路与十泉路交汇处东北角。工程内容包含 10KV配电室,1000KVA干式变压器,630KVA干式变压器。含主楼及车库0.4KV电力所属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缆及桥架的安装调试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6. 计划工 期: 20 日历天;
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 需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4、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成功招标文件不等于最终资格审查的通过或合格,只有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进一步的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莒南政办字〔 2021〕53 号的规定,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单位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5 月 22 日 08:30 至 2023年 5 月 26 日 17:00 ,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投标人登录临沂市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过时将无法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27 日上午 10:00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06 月 13 日上午 09: 0 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网电子交易平台。
2.开标时间:2023年 06 月 13 日上午 09: 0 0时。
地点:临沂市网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临沂市网等媒体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莒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莒南县城淮海路 826号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临商大厦 2419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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