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移动化银企服务营销系统》技术委托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移动化银企服务营销系统》技术委托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移动化银企服务营销系统》技术委托开发服务项目已由 无 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移动化银企服务营销系统开发、运行、维护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软件开发或软件研发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或研发等相关内容;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 资质, --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4-24 至 2018-04-28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莲池南大街122号107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5-16 14:30 ,地点为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莲池南大街122号四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光明东街 |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马喜增 | 联系人: | 崔建宁、冯硕 |
| 电话: | 0312-8092007 | 电话: | 0312-5075572 |
| 传真: | 0312-8092007 | 传真: | 0312-5075572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821774175@qq.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保定市北城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100148024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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