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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审核、价格评估事项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

扬州市

发布时间:2023-05-16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审核、价格评估事项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获取采购信息,并于 2023年5月26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TH-2023050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工程造价审核、价格评估事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预算):

(1)基础费用:补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或退税的项目减少退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费用为2万元/个。

(2)绩效费用:补税金额超出50万元以上的部分,费率为超出部分的2%;退税的项目,减少退税金额超出50万元以上的部分,费率为超出部分的1%。

(3)单个项目费用最高不超过:15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备注:供应商如不能提供第(5)、(6)、(7)三项的,需提供相关说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2:1具有财政部批准的资产评估资质单位(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有效期内)(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资产评估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时间: 2023年5月16日 至 2023年5月22日

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售价: 人民币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5 月 26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3楼开标室(扬州市文汇南路101-10-1(江苏油田对面))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5 月 26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3楼开标室(扬州市文汇南路101-10-1(江苏油田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无。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5、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

6、磋商文件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 ,联系电话,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2日 下午17: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 :扬州市开发区智谷大厦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扬州市文汇南路101-10-1(江苏油田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芸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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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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