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海坛湾国家级海洋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海坛湾国家级海洋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 [2023]12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区级配套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项目提升总面积 172273平方米,项目对海洋公园龙王头区域、沙雕园处至红岩山庄交界处沙滩区域进行围栏封闭改造,总长度约3000米,改造提升园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约100米,内部道路约500米、停车场面积约20000平方米,以及供水供电等设施;提升配电基础设施,完善标识标牌、宣传栏以及应急救援设施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458.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3.81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 工程 ;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平潭海坛湾国家级海洋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施工)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车辆出入口管理、车行道与停车场、给排水工程、供电设施、照明与监控以及标识标牌系统等配套设施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500万元< 单项合同额 ≤ 1200万元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定 11521572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绿化专业 中 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 值。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50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1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台湾企业): ①投标人须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5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 3 年 5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统一平台 ( :9999/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233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 3 年 6 月 14 日 9时30分00秒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万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③电子保函形式提交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3 年 6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统一平台 ( :9999/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 平潭综合实验区统一平台 ( :9999/ )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4号楼15层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何工
招 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
电话:
联系人: 黄滨、栩、 庄言 、 郭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统一平台
网址: :9999/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监管办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 7#楼4 1 5室
联系电话: 、 23163782
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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