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特警支队勤务管理室信息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
-锦州市
项目概况
巡特警支队勤务管理室信息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FZC2023007
项目名称:巡特警支队勤务管理室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839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39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巡特警支队勤务管理室信息化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约后3日内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华山路20号
联系方式: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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