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二中队执勤楼部分室内场所吊顶及管路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河南
-安阳市
项目概况
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二中队执勤楼部分室内场所吊顶及管路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A座16楼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DL-2023-29
项目名称: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二中队执勤楼部分室内场所吊顶及管路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78270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78270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A座16楼1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厅(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A座16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厅(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A座16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受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二中队执勤楼部分室内场所吊顶及管路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二中队执勤楼部分室内场所吊顶及管路装修工程;
1.2采购编号:YHDL-2023-29;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227827.06元 ;
1.5 采购内容及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1.6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1.7 质 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1.8 保修期限:1年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2.1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 自行承诺 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3.5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 自行承诺 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A座16楼1601室 。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2、报名时另需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或三证合一);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 (1)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返还。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29日下午15:00。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开标厅( 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 A 座 16 楼开标室 )。
5.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中国》、《河南省电子》、《中国》网站上同期发布。
6. 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安阳市安阳县站南大道安阳建工大厦南侧约9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心A座16楼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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