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环境保护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园博大道海绵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湖北
-武汉市
| 报建编号: | 42010420230516001 | ||||||||
| 报建名称: | 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环境保护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园博大道海绵示范项目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305171004190216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环境保护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园博大道海绵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硚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运营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吴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五部)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潘娟 | 招标联系电话: | 13797008970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王爽涛、王智康、程毅、杨洵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995571618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园博大道西起工农路,东至园博园西路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建设规模:1.道路工程:新建透水砖人行道33780平方米,破损站卧石换新,更换树穴缘石,增设车档。 2.排水工程:埋设渗排管10676米,改造雨水口329座,新增植草沟3940米,以及3处雨污水混接点改造。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473.31 | 立项批准文号: | 硚发改政〔2022〕42号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 起止时间: | 2023-05-17 18:00 ~ 2023-06-08 10: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2473.31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网上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3-05-17 18:00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要求)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1)承担过一个总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2)承担过一个总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3)承担过一个总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以上(1)(2)(3)满足一项即可; 3.1.4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1.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1.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1.7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2020、2021,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 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牵头单位需为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 备注: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3.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其它要求: / 。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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