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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

天津

发布时间:2023-04-2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072023043023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监理[2023]0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19709.27 万元,资金来源为 镇政府自筹:19709.27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37307.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为37307.8平方米,项目实施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泵站工程等,其中:1、道路工程:新建三号路、十三号路与汉榆路开口,总长度1665米,占地33800平方米。三号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十三号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同步实施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等。2.雨水泵站工程:新建雨水泵站一座,位于三号路、四号路交口,用地面积3507.8平方米、建筑面积414.62平方米,设计排水流量19.5m3/s,总投资额19709.27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滨海物流加工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泵站工程等,其中:1、道路工程:新建三号路、十三号路与汉榆路开口,总长度1665米,占地33800平方米。三号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十三号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同步实施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等。2.雨水泵站工程:新建雨水泵站一座,位于三号路、四号路交口,用地面积3507.8平方米、建筑面积414.62平方米,设计排水流量19.5m3/s。监理范围:负责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总投资额165.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6月20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投标人提供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5)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2023 年 4 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申请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11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11日17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1618室(领取时还须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023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确认单)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丽艳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杨家泊村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 宋向东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建军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1618室
邮政编码: 300453 联系人: 王奎元 电话:
传  真: 27457468

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受理负责人: 宋向东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杨家泊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012327 传真: 59012332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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