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等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等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LQ-ZC2023-021
项目名称:灵武市白土岗乡枣岗子村等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满足本项目运行使用涉及的所有功能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以及竣工验收等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3】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3】19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3】275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及“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报名(、资格审查条件中资料1-5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内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地址: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徐海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东门灵白路45号
联系方式:魏文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文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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