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6浏阳绕城公路一期桩基桥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
-长沙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G-202305040027
项目名称:G106浏阳绕城公路一期(浏阳市西南环线一期南泥湾路-浏阳河西路)桩基桥梁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554000元
最高限价:55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G106浏阳绕城公路一期(浏阳市西南环线一期南泥湾路-浏阳河西路)桩基桥梁检测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554000 | 554000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a、前文所称“近3个月”特指2023年2月-2023年4月;
b、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供应商自行说明。
c、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现场见证取样),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29 09:00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登录《长沙》、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登录《长沙》、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05-29 09: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05-29 09:00
2、开启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5-16 起至2023-05-19 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供应商请于“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服务页面专区中操作指南和电子投标制作工具。技术咨询电话:4008199995,技术QQ:174894355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易女士
电 话:
地 址: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东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闵女士
电 话: 8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38号
2023 年 0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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