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污泥处置入围单位选定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浙江
-金华市
一、 更正人名称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 污泥处置入围单位选定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JHCG2023J-GQ05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04-20
五、更正理由: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条(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点(技术商务部分评审)中的第2项企业业绩评分内容:“提供投标人在“浙里办APP固废一件事”平台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止的网页截图,污泥接纳(处置)总量(大类为SW07,含所有处置方式处置量之和。若当日无记录,则往前推一日,直至有记录)。污泥接纳处置总量在2.5万吨(含)以上的得8分,2万吨(含)-2.5万吨之间的得7分,1.5万吨(含)-2万吨之间的得6分,1万吨(含)-1.5万吨之间的得5分,0.5万吨(含)-1万吨之间的得4分,0.3万吨(含)-0.5万吨之间的得3分,0.3万吨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不累计得分)”更正为:
“提供投标人在“浙里办APP固废一件事”平台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止的网页截图,污泥接纳(处置)总量(大类为SW07,含所有处置方式处置量之和。若当日无记录,则往前推一日,直至有记录);涉及公安环保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不宜在平台上公开处置量的,提供能证明期间处置量的合同原件、处置费用发票原件、纸质联单原件、相关行政部门的证明。污泥接纳处置总量在2.5万吨(含)以上的得8分,2万吨(含)-2.5万吨之间的得7分,1.5万吨(含)-2万吨之间的得6分,1万吨(含)-1.5万吨之间的得5分,0.5万吨(含)-1万吨之间的得4分,0.3万吨(含)-0.5万吨之间的得3分,0.3万吨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不累计得分)”。
六、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姜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
2、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830号
3、监督机构名称: 金华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 邵先生
联系电话: 83189860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国资委4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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