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当雄县公安局2023年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竞争性磋商
西藏
-拉萨市
项目概况
2023年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7-2-1至7-2-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当财采(2023)21号
项目名称:2023年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29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29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2023年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 ;(详见 采购文件 第六章需求 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7-2-1至7-2-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7-2-1至7-2-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7-2-1至7-2-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来源:发布公告的方式获取;
2.发布媒体:《中国》、《西藏自治区》
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当雄县公安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西路
联系方式:扎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7-2-1至7-2-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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