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54团蔬菜生产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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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第三师54团蔬菜生产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BTJY03GCGK2022081 ),已由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市发改发【2022】14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 ,招标人为 第三师五十四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第三师五十四团 3.工程规模: (一)主体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日光温室20座(约1.7亩/座)实际种植面积1.36亩,单座日光温室建筑面积为1113.75㎡(81.0×13.75m),钢架结构,合计建筑面积为22275㎡。(二)配套附属工程建设规模:1.铺设砂砾石道路总面积756m;2.配套20座日光温室的滴灌支管及滴灌带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3GCGK2022081-01-01 | 第三师54团蔬菜生产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工程施工 | 12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截图及承诺函,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存在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承诺函(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4.其它要求: (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次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即可;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对于资证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其提供的资证起点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类似业绩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 (5)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注:此处建设领域包含招投标过程处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 如存在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利在招标或评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如在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发生或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信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不予认可。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15日 23:59:59至2023年05月21日 23:59:59 | ||||||||
2.领取方式: 兵团网上报名自行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4: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标投标文件网上指定位置上传,纸质版及未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4:00:00 2.开标地点:兵团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 | ||||||||
八、其他说明 | ||||||||
按照《关于在兵团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兵团网 | ||||||||
十、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第三师五十四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安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第三师五十四团机关 | 地 址: | 新疆图木舒克市伽师总场新粤家园小区东区商业楼1-201室 | |||||
联 系 人: | 石阳春 | 联 系 人: | 米天、鲁彦辉 | |||||
电 话: | 电 话: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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