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大道限高架工程施工
河北
-秦皇岛市
宁海大道限高架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大道限高架工程施工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抚审批字[2018]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宁路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抚宁路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海大道限高架工程,位于宁海大道与滨河东路交叉口(K0+200)与宁海大道与下都线交叉口(K7+540)。共设置两处限高架及配套设施,限高架横跨道路行车道及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固定限高3.2米,机动车道限高3.2米,有特殊通行要求时,机动车道限高架可自动升降,调节限高高度,所有限高架均采用无线遥控器,ETC控制、车牌识别、后台控制。2.2工期:90天。2.3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完成本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07至2018-12-13,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63号(三信集团办公楼5楼西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2-29 09:30,地点为 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抚宁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 地址: | 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63号(三信集团办公楼5楼西侧) |
| 邮编: | 066000 | 邮编: | 066000 |
| 联系人: | 孙会杰 | 联系人: | 尤常磊 |
| 电话: | 13933532755 | 电话: | 1351335402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ongyuandaili@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账号: | - | 账号: | 5081320104000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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