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前端光纤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前端光纤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前端光纤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榆林市金沙路泰和时代广场A座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K2023-CS-0902-OO1
项目名称:关于前端光纤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9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前端光纤租赁采购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公安经开分局关于园区监控探头前端光纤租赁的项目 | 32(路)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920.00 | 145,920.00 |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9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5,9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前端光纤租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前端光纤租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公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申明);
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公司现场查询);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领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免费领取 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6日 至 2023年05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榆林市金沙路泰和时代广场A座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金沙路泰和时代广场A座9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金沙路泰和时代广场A座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原件一份,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经一路西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办公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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