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沧州市
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审批招标核准2018-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增歧口互通立交向北距离津冀主线站5公里、距天津滨海南收费站20公里,向南距离南排河互通12公里,满足互通间距设计要求,同时对主线平、纵指标研究确定,主线具备设置互通的条件。2.2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拟建歧口互通位于沿海高速公路K16+889处,北距天津南港互通和津冀主线收费站分别为20公里和5公里,南距南排河互通约12公里。 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形式,对向双车道匝道长约1247米,路基宽度16.5米;单向单车道匝道长约1168米,路基宽度9米 。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互通新建跨线桥1座,小桥1座,通道2道,涵洞7道。新建4进7出共11车道收费站和宿办楼1座。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包括初勘、初测和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2.4勘察设计内容:1、本合同段内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沿线设施勘察工作);2、本合同段内的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供配电系统<包括从国家电网接入本项目>、其他工程等)的全部设计工作; 3、本合同段内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的全部设计工作;4、本合同段内的环保绿化及景观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5、全线沿线设施(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相关的供电配电等)的全部设计工作;6、负责全线勘察设计以及各专业设计文件的总协调、汇总和上报工作。2.5勘察设计周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全线的初步设计文件;(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3)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全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2.6合同段划分:本次的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需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并至少具有一项近5年内(2014年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 3.3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4年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内容应至少包括工程勘察、公路工程设计;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1、近5年内(2014年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内容应至少包括工程勘察、公路工程设计。 2、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4年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25至2019-03-02,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3-19 09:30 ,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 “冀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华商大厦505室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满女士 徐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 电话: | 0317-8695508 | 电话: | 19932244411/1393176821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3333175171@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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